可是没走出几步,余光里晃过一个黑影,温侨心里咯噔一下,但他脚步不敢停。
迎头就是让人睁不开眼的烈日,他借着抬手遮阳的动作向后一撇,抱紧怀里的布包撒腿就跑。
黑色袍子,火红色鹰隼标志,他父亲手下那些不算太蠢的士兵终于找到他了!
不仅如此,他们还是训练有素的alpha!
“追,抓活的!”
几个士兵本来选择隐秘跟踪,现在却迅速图穷匕见般疾追过来。
温侨一刻不敢停地冲进了拥挤人群中,剧烈的心跳几乎要鼓出喉咙,跌跌撞撞间听到了好几声被他撞到的人的咒骂,但温侨第一次顾不上礼仪和修养,只想逃命。
好在他身材娇小,往穿梭的人流里一钻,甩掉了身后的追踪者一大截。
但omega的体力缺陷是无可避免的事实,不过跑了两条街,温侨就已经气喘吁吁,脸颊红了个透。
他四处打量一下,接着往最近的小巷一钻,又正好瞥见不远处有个垃圾桶,于是赶忙脱下身上的外衣,忍着恶心把衣服往垃圾桶深处藏起,完全顾不得沾了一手恶臭。
接下来,是他最显眼的一头金发。
温侨迅速拔出后腰的匕首,拽过颈窝里的编成麻花辫的金发,只挣扎了一瞬间,便决定“断尾求生”,咬牙从根部整齐的割断。
骤然变短的金发垂落在两侧,发尖轻扫着脸颊。
手上的金发还保持着麻花辫的形态没有散开,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泽,温侨没舍得丢进垃圾桶,一把将头发塞进了布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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