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寿,血肉乃父母所赐……”她站在火中,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殷郊今日还你!”
30.
早在我来朝歌之前,蜀地其实就有人先行一步了,这正是我问小鱼“那只雁如何了”所代指的事情。我教一些人学会了大商人所说的话,把他们安插在朝歌中,这样才能确保在遇到惊变时,安危有所保障。
还好我对朝歌的地形和人际关系都非常熟悉,这种事坐起来绰绰有余。
只是……子弑父,或许需要剔骨还父,以示决心。我不愿让殷郊如此,于是便做了个一和他相仿的假人,早先不小心抱住他,也是为了测量衣服的尺寸。只是这样的傀儡替死之术,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
“天意可违。”
我说的天意自然不是殷寿遭遇天谴一事,而是有关于殷郊。殷郊被预言命不久矣,是短命之人,既然排除了其他因素,那么最终的结果就算再不可思议,也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我知道的,殷郊会死在殷寿的手里。
原本我的眼角是没有那颗红痣的。
只是在那日,殷郊的鲜血溅到了我身上,滚烫的一滴,凝结成了我的泪。
——在我来到朝歌后不久,我和殷郊的婚约顺利执行,我们被册封为太子与太子妃。殷郊教我射箭,因为弓弦伤手,他特意送了我一枚象骨做的扳指,我说你好没情趣,他说这种定情信物才是最实用的。
哦,定情信物。
“原来你想让我每天看到它就想起你。”我恍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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