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骨架小,孟时书身量比正常男人要纤细,平时穿男装会让人觉得他瘦,这回换上女装,及膝短裙下包裹的身体却匀称得刚好。
都说美人会让人心情愉快,林至看着自己眼前肤白娇小的大波浪“美人”,总算理解了这句话的意义。
要是对方别臭着一张脸就更好了。
林至把他手上的黑色塑料袋随手抽开: “这个等下我叫人去销毁,你拿着这个不方便配合我演戏。”
演戏
孟时书觉得自己这副打扮已经很能骗过傅惊别了,不知道还有什么要演的: “什么”
林至伸出一只手: “挽着我。”
见孟时书久不动作,林至挑眉: “你穿着高跟鞋能走路”
……好吧,还真的不能。
刚从杂物间出来的几步,孟时书就已经感受到了这东西的厉害,心里也越发佩服起戴琳娜:天天穿着这么高的高跟鞋走路还能这么稳当,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他不怎么情愿地挽上了林至的手,两人往前走了几步,大概是觉得这个姿势不太方便,林至干脆改搂着孟时书的腰。
孟时书登时睁大了眼: “你……”
“嘘。”林至竖起一只手指放在唇上, “亲密一点,我可不敢保证傅惊别会什么时候出现,这里不是我的地盘,我到时候可能抢不过他。”
……
孟时书只好忍气吞声,愤愤闭嘴。
其实林至是在帮他,两个男人搂一下抱一下也不算特别越界的行为,但凡换个别的人,孟时书绝对会无比配合,可偏偏林至有前科,他实在没办法不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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