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了怪了,这么个情景, 怎么就百看不厌呢?
最绝的是,她第一回 见到阿光练这步法, 就觉得似曾相识。这一年下来, 看过不知道多少次, 回忆过不知道多少次,却着实地想不起来。
等人到了切近, 她就把那些玩味心思暂时放下来了。
想起他刚练踩跷的时候, 整天走得歪歪扭扭, 脚趾磨破了,总是渗着血, 还得继续练。好不容易长起一层皮,再练时又磨破。如今走得这么顺畅,真不知道是脚好了,还是疼习惯了。
她心里怪不好受的:“哎,你如今都练了多久了?我眼看着,这跷都要长在你脚上了似的,怎么还得成天的练?”
阿光到了胡同口,就得围着树,走上十来圈圆场。这倒不耽误他讲话,毕竟在戏台上,还得边走边唱呢,早就用熟了气息。
“师傅说了呀,这跷功是基本功,一辈子的活计。什么时候也落不下,就是得一直练着。”
顾影眼光随着他走,心里特别喜欢他踏实勤勉,也爱看他这伶俐的身段,嘴里却不以为然:“我们老师也说了,颁布禁止缠足的法令,是破除陋习,文明进步。咱们这一代里,基本上没有小孩裹小脚了。可偏偏你们戏台上有意思,倒要绑个跷,装作裹了脚。”
阿光脚步不停,从眼角里斜了她一记,有些微不服:“这规矩又不是我们男子定的。自打有这西皮二黄,戏台上便不许男子沾染。可是戏里总有旦角吧?便让女子来扮,还要女子学这缠足的形态,才有前辈伶人,做出这跷来。你瞧瞧,从头到尾,哪有我们男孩家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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