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这包裹里包的不是别的,是写在衣衫一幅碎片上的血书。
这字虽是用血写的,但是冒顿一眼就认出这字迹是他魂牵梦绕的人所写,昔年旧事,往年情份一下子涌上心头,一个再熟悉不过的美丽倩影浮现在眼里,仿佛在对他笑,在对他诉说。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冒顿昔年在中原认识的一个邯郸女子。
当时的冒顿化名赵进,游览中原山水,来到邯郸邂逅这个位美丽而贤惠的女子,一下子为她的美丽和高贵的气质为动,陷入了情网。
冒顿这种人天生就很出众,虽是胡人,经过在中原的磨练,于华夏文明很是了解,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中国通”,为人豪爽,才气纵横,很能倾倒女人芳心。
和这位女子接触几次后,这位女子深深为他吸引,以至于以心相许。
两人在一起的日子过得很是甜蜜,属于一种神仙般的生活。
冒顿往往在心里升起一个念头,要是他能忘却他是匈奴太子的身份的话,他宁愿与这位女子厮守终生,什么国家大事,民族大义全置诸脑后。
事实上,年轻时的冒顿在情感方面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应该说比普通人更加执著,一心对这位女子好,全心全意地呵护她,尽一个做丈夫的职责。
人生在世,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沉浸在爱情中的冒顿真的快溶入华夏社会,成为华夏的一员,要不是当时的单于派人找到他,要他回归大草原的话,说不定他现在也是一个真正的华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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