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诤认为自己是讨厌雅子的。
从她满身是血倒在自己家门口时就很讨厌。
那时她才在振野站稳脚跟,盘了一处废矮楼,野生向导的生意还没做起来,家门口便倒了一位雇佣兵。
这是个B级哨兵,右肩被钢筋戳了个窟窿,血像残阳一般洒在地上。
说起来,她也好久没见过残阳了,振野的天永远都是紫色的,地上的暗红刺痛了她。
她把这个B级哨兵抗回了家,脱掉她漆黑的西装,为她修复精神系统。
精神力的恢复显着帮助了伤口的愈合,五个小时后,那个几乎致命的伤口浓缩成了一颗草莓那么大。
她醒了,领带打得松松垮垮,栗色的头发散在肩膀上,额前是齐刘海。
“我叫雅子,谢谢你救了我。”
孔诤送上一杯营养液,为她的后背垫上一个靠枕,并感受到她眼神在自己身上逡巡。
“如果我知道照顾我的是这么美的一位女士,我会再装睡一会儿。”
雅子就是这么不正经的一个人。
但没人说过孔诤美丽,所以她还是记住了这句话。
雅子康复后,每周都去北边莫迪佛喀什采购新鲜食材,孔诤的餐桌上开始出现鸡蛋羹,而且每天的蛋羹形状都不一样,时而布满蜂窝孔,时而鲜嫩柔软,大多数时候都有包裹着蛋壳。
也好,补钙。
“对不起啊,我没钱交房租,只能要么卖身抵债,要么给你做家务……”
孔诤交叉着双臂,身着浴袍,有点嫌弃地问:“你对每个救命恩人都这么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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