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回来,钻出水面,趴在夏芒坐着的大石头上。
午后,石头被太阳晒得发烫,水花溅上去,飞快地干了,被溪水浸得冰凉的胳膊贴上去要过个几秒才会感觉到温度传来。
夏芒把他脱下来的衣服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大石头上,而他的拖鞋、夏芒的凉鞋也给并列摆放在了边上,都是脚尖朝外,他一上岸就能穿上。
夏芒没下水,只把一双脚浸没在水中,他全神贯注地看着自己手上的小笔记本,目不旁视,祈祷卫峻风没有发现他耳朵红了。
他觉得卫峻风真是越长越帅了,身材也好,每块肌肉都长得恰到好处,他其实完全不好意思看。
夏芒装成没事人似的,把笔记本递给他,说:“哥,你看看,我给你记的成绩,你今天游得可真好。”
先前的尴尬应该是翻过一页了。
卫峻风想着,眼睛却总有些不由自主地想要去看夏芒的脚,飞快地瞥了一眼便收回了眼神。
好白好嫩啊。他不解极了,你说夏芒一个男孩子,怎么长了那么漂亮的一双小脚丫子呢?
皮子白白的,脚趾粉粉的,脚踝细细的。
小时候不是这样的。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遇见夏芒那次,夏芒的脚细的像严重营养不良,擦干净也有很多伤,幸亏小孩子的自愈能力强,养了这么些年下来,养得好多了。
真漂亮啊。真漂亮啊。
一个男生盯着另一个男生的脚看是不是不太对劲啊?
……可是真的很漂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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