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他丢下一句话就落荒而逃,连说话的机会都没留给曲砚,晚饭时也不见人影,现在好不容易得到了独处的机会,竟然还是在凌晨。
曲砚不喜欢误会,时间越延长误会就会越大,“容煜喜欢曲子稚,我和他也不是朋友,很久以前就不是了。”
他说得简单直白,关于过去的事情他不想提,也觉得没有提的必要,日常逗弄小狼玩很有意思,让他嫉妒就算了,尤其他嫉妒的对象还是容煜,容煜怎么配?
燕灼眉眼闪动了一下。
曲砚又说:“你闯进公寓的时候,我原本很害怕,然后又冒出一个念头,被狼咬死的话应该很有意思。”
“但是我后悔了,狼的犬齿尖利,咬上来一定会很痛,留下的尸体也不会好看。”
掌心抵着曲砚的膝盖,燕灼问他:“为什么和我说这个?”
曲砚穿着一件浅色衬衣,扣子一丝不苟地系到最上面一颗,他抬起手,小臂勾勒出漂亮的光影。
指尖灵活地解开四颗扣子,他皮肤很白,在腿伤以后更是很少出门,皮肉常年包裹于衣物之下,不常见到阳光,白得有些耀目。
不应该去看的,心里如此告诫自己,燕灼却没有移开视线。
脖颈裸露,曲砚倾身将自己递过去,“我想说,我的话永远作数,你现在想咬一口,也可以。”
这个诱惑太大了。
血管在过白的皮肤下更加明显,燕灼感觉自己浑身血液沸腾,牙尖发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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