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音呐,”张之维把做好的毛笔交到她手里,告诉她,“这笔原是做给你的。”
林观音点了点头。
“不过,现在我得教你认字,所以我得先借用给你的东西。”
说要认字,林观音愣了愣,然后眼睛忽地亮了,忙不迭地把笔又送到张之维手里。
她点了点张之维,做了个书写的动作,然后点了点自己的眼睛和脑袋。
[你写我认。]
啊,这样啊。
看到林观音这样说,张之维倒知道怎么教她了。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张之维谨遵这句话,拉着林观音在村口坐着,当起了这个村里唯一一名代写书信的先生。
这个时代文盲率大概是十分之八,城镇里还好些,要落到乡下,提溜出一个认字的还真不容易,但确实又有书信联系外地亲属朋友的需求,就得代找人帮忙写信、读信,所以具备超越同代人知识和教育水平的代写信的人就应运而生。
不过,这职业良莠不齐,有的自个儿读书不多,就敢装先生,人家一通说,他一通乱写,反正书信传达速度极慢,更何况乱世兵荒马乱地谁也说不清楚信能不能落到受信人那里,有时候写信就只单单为了传达思念,宣泄情绪。
而有的写信先生文化就有点太高了,文化人就有个毛病,忒爱自我解读,高人一等,人家唠唠叨叨说了一大通,他三两句文言文就给拽完了,完全不管里面是否有当事人非常看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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