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框里的照片是一个穿着牧师服的男人,卷曲的黑发下藏着一双锋利的眼睛,身上的牧师服大敞开地披在肩膀上,露出烫印在他的精壮胸膛之间的玫瑰花印记……那是一种结合了克制与野性的美,让他甘愿为之沉沦入地狱。
视线停顿了一瞬,易北用指腹抚摸过照片上的男人,这是他心中最隐秘的秘密——他无可避免,爱上了那个将他带回教会的男人,教会里最年轻、最有前途的牧师——他的教父。
罗马书曾教导信众,同性之间的爱慕是罪,“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易北垂下眼眸,松开握住相框的手指,唇角勾起了一个讽刺的弧度。
可那个男人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当他从一片狼迹与废墟中将那个孩子抱起,带他离开那片荒芜之地,给予他从未拥有过的安宁时,那个孩子就已经不可救药地被这份报应所困。
因为这份注定无法被世俗接受的爱慕,那个孩子在顺利考取大学以后,就主动离开了教堂,搬进了学生宿舍。除了每个月的祈祷日,他从来不会踏进教会半步。
……
缓慢从床上坐起,易北的目光扫过地上横七竖八的酒瓶尸体。宿醉的后遗症就是他的脑子像是被大卡车碾过,太阳穴突突跳着疼。
花了十几秒时间,他把自己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准备下床洗漱。今天他有一节早课,那个留着山羊胡的教授在系里出了名的严厉,只要有一次迟到,期末肯定会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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