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点正是急诊最忙的时候,手不用力之后,血自然凝固了,宋喻明在护士台要了个医疗箱,自己消毒,挑出了嵌在肉里的碎玻璃渣。
清洗干净血迹后,宋喻明看清了伤口,在左手食指外侧,大约三厘米长,好在划得不深,不用打破伤风针,过几天就能自行愈合。
他和警察交代了一下,回到值班室,从储物柜里翻出毛巾和一件衬衣,换下湿透的两件衣服,吹干头发走了出去。
派出所离医院只有几分钟的路,等他到那边时,程向黎已经做完笔录了。
因为没有其他备用衣服,程向黎又换上了飞行制服。头发还是湿的,看起来是用纸巾草草擦了一下,还留了几团白色纸屑,本就不长的头发黏在一起,像刺猬的背。
宋喻明还是第一次进派出所,有点发懵:“需要分开做笔录吗?”
“不用了。”民警招呼他坐下,“怎么称呼?”
“我姓宋。”宋喻明坐在程向黎身旁,拿出了护照和居住证。
“澳洲人,在申城工作是吧?”民警打开证件,“刚才你提供的信息我们核实过了,肇事司机确实是严浩,已经送去尿检了。之前他在你们医院闹事,也是我们所处理的。”
说完,他指了下身旁的程向黎:“宋先生,我再确认一遍,你们两人认识吗?”
“认识。”宋喻明点头。
话音未落,程向黎又跟着补充了一句:“他是我男朋友。”
语气自然得仿佛在陈述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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