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回老家种田吧,大队长明晃晃地公报私仇,从衣食住行全方位对他一家人全面打压,让他们一家在村子根本就生活不下去。
全村人没有一个人愿意帮他们家说话的。
走在村子里被人指指点点吐口水,侮辱谩骂,有些小孩甚至还会往他的身上扔牛粪;回到家里又会被家人嫌弃辱骂,怪他把一家人害成这样。
家里一气之下把他赶了出去,只扔给他一床破被子让他去村尾的破庙里容身。
就连他的亲生儿子都不肯认他了,何花没多久就带着他儿子嫁到了隔壁村,风风光光地拎着大包小包的礼品回娘家探亲。
他儿子骑在别的男人的脖子上,高高兴兴地喊别人爸爸。
孙良志读了十几年的书,早就忘记一个农村人在村里该怎么生活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连去山上打猪草都不认识,被赶出家门之后,他连自己烧火做饭都不会。
这日子根本就没法过下去!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跑了,这一路,扒过火车,偷过钱包,从恶狗嘴里抢过食,也曾低声下气地乞讨过,居然被他一路又回到了京市。
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大学生,变成了被所有人瞧不起浑身脏臭的盲流乞丐。
唯一的念头,就是要拉一个垫背的,让把他害成这样的那个可恨的女人不得好死。
当他知道,害完他之后,林辰歆不仅过得好好的,还生了一对双胞胎,倍受有权有势的婆家的疼爱,嫉恨的情绪更是像一条毒蛇般日日夜夜都在噬咬着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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