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得很,家人格外疼她。
沈微雨年十八岁了,刚念大学,最青烂漫的年纪。她最美人,加上沈微夏的相颇为符合她的审美,虽然话多,性格却很温和,因此在沈微夏将原主的形象由叛逆青年改变后,她立马示好,有阵子更天天粘着沈微夏,两人很快就成了好兄妹。
也正因此,才有了进门时她挂在沈微夏胳臂上的幕。
“大哥,二哥。”被沈微雨抢了风头的沈墨静静地站在,首先朝着两个哥哥先打了个招呼。
“嗯,你们来了,都坐吧。”沈懿对沈墨夫妇点了点头,比起沈悦,沈懿对沈墨明显要好太多。
沈家三兄弟,沈懿和沈墨都明得很,也能干得很,只有这沈悦,沉溺于美,整日jing虫上脑,就没有过清醒的时候。
沈墨大学毕业后,没有像沈悦样,进到家里的公司,相反自大学期间开始,就自己折腾着创业,从转卖猪肉到倒卖国外的名品烟酒,什么乱七八糟的生意都做过,最终在十多年前办起了个娱乐公司。
这些年国内娱乐产业发展迅速,他的财富也日渐累积,社会地位也逐渐上升,比起沈懿也差了多少。因为他像沈悦么糊涂,兄弟两个没有什么经济上的冲突,他直以来得沈懿指点颇多,从小就对沈懿十分崇拜,两家关系比起和沈悦家的,要好得多。
“大嫂,这就咱家的小豆豆?”沈墨看着沈母怀里的孩子,惊喜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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