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事,宋落樱不太好透露,她随便扯了个理由:“机缘巧合下,他就是卖花环的爸爸。”
霍斯霄点头,表示懂了,他看向任军,回答之前的问题:“天天摸,没感觉。”
任军:“……”
任军是个自来熟的,霍斯霄不爱说话,他就找话题,反正就是不会冷场。
这种性格,很适合做生意。
宋落樱吃完早餐,带任军去了电子厂,并告诉他:“你不是还要服装吗?隔壁服装厂是我的,你可以去那拿货。”
任军惊的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他竖起大拇指,毫不吝啬地夸宋落樱:“学姐,你,你太厉害了!不愧是我的偶像,不仅在医术界有所成就,在商界也毫不逊色,我太佩服了。”
宋落樱瞥了他一眼,又带他去找王舒兰。
王舒兰也就是王大妞,她负责服装厂。
任军看到服装厂的款式,觉得每一款都好卖。
不过,他钱不多,也不想赊账,所以只拿了八百块的货,两百块是电子手表。
任军嘴很厉害,死的能说成活的,又会搭配,八百块的货没几个小时就卖掉了。
电子手表太贵。
卖的不多。
纵使是这样,他也觉得很满足。
回到家,任军把一袋子全倒在桌上。
文静看到桌上的钱,惊的下巴都快掉地上了:“这,这些都是哪来的?”
任军:“做生意赚的啊,一千块成本,你来帮忙数一下,看今天赚多少。”
文静一听是赚的,立马走过来帮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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