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循着一个我不知道的过程在人生走着,走到一间诚品,然后遇见他,还有他的她,那个他过去的她。
他就像是颗耀眼的星辰一样,在黑暗中闪烁着,不管是在诚品背吉他的他、还是露天咖啡馆喝着caramelmacchiatto的他,或者在老爹点着大卫度夫的他,之所以耀眼,在于在黑暗中只有他的光亮,却也因为如此,我看到很深的孤独。
因为黑暗中,只有他耀眼的闪烁着,他能照亮别人,自己却因为太过耀眼的光而看不到自己。
但我因为他的她,而想起一个,曾经允诺我一生的他,最后变成一个劈腿跟其他女人跑掉的他。
回到住处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这样的情形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以后又会发生多少次,像这样子的一个人。
手机有五通未接来电,全部都是经理打的,我没有想打回去的念头,对我来说,工作就是工作,私人就是私人,尤其是他,在公司,他是我的上司,一个掛着「经理」牌子的人,一但下了班,离开这公司,他什么都不是。
他什么都不是,就连朋友都算不上。
我给自己一杯热茶,喝了之后,躺在沙发上想了很久,我很清楚我想的不是别人,而是在老爹pub的那个他。
但我却更清楚,天亮之后,我又会变成原本的那个杜诗语,一直以来,我只有在诚品时,我才觉得那才是我想要的我,不是什么该死的建筑公司小职员,更不是每天要看主管脸色的人,我,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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