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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招与楚暮认出对方,是在迎新营的自我介绍时段。他们进了社会学系,新生共六十人,以十人为一组,每组有五个前辈带领他们,首先便是各人自我介绍。

「我叫楚暮。」这是楚暮的自我介绍。

「住哪区?为什么选这系?说几句吧?」

「住t市。因为有兴趣。」楚暮说话时习惯低头,他讨厌面对人群,却能在补习学生面前口若悬河地讲书。都是填鸭式教学后得来的收穫,死记硬背一轮,七年的知识并非几个月便能磨灭。于是他一考过高考,就干起补习来,母亲人脉广,很快便接下两三单、然后四五单然后六七单……

前辈没有逼他讲话。实际上无人能逼一个人讲话,真不想讲,就会用破碎的短句应付过去。

「大家可以叫我don,我以前住t市,可几个月后应该会住大学。平时最爱出街,最讨厌……」说个不停的人是秦招,最快让人记住名字的,也是秦招。

楚暮看人时,不会在对方脸上停留多过两秒。每人的脸孔在他心内是一饼肉块,像那个压得扁平的咖哩牛肉包。一想来,那包的味道也不错,早知昨天应多买两个,今天就不用空着肚子来大学。几时才有午饭吃?大学的午饭有什么菜式?楚暮抱着双腿,倾前挤压空洞的胃,想人的胃真神奇,无论放多少东西入去,也永没有填满的一天。于是人不断劳动,买食物,塞入胃,满足一阵,排出来,又拿新的食物塞入胃,因而又要用到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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