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方知其谋事远大,非为一家权力之便而用,而是为制约君权、臣权之用,一时心中都不由生出敬意。
便听名可秀继续道:“第三,法律。礼制与法律,代表的是对治世有益的习俗、经验与圣贤的主张,这些都应当为君、臣所尊重。礼制是儒家的主张,法律是法家的主张。但儒学向来不是固步自封的学问,汉代的独尊儒术,事实上儒法并用,以儒为内,以法为用。限制皇权亦是如此,要以礼制为内,以法律为用。如果能让国家形成一种习惯,无论皇帝或宰相,都应当尊重且必须尊重礼制和法律,受其约束,并尊重民意,那么礼制、法律就成宪章,虽万世不可易。即使有变动,也是适合时宜而变动枝节,然其根旨精髓不易。”
“第四,教育。”名可秀道,“帝王之学应学什么?除了学习仁善、爱民之外,还应学习尊重礼制,尊重法律,尊重民意。如果帝王能做到这四要,则无君主之祸矣。不惟教育人君要如此,教育天下臣民亦得有这四教,仁爱为本,尊重礼制,尊重法律,尊重民意。若士大夫能做到这四要,则无权臣之祸矣。”
名可秀这已经不是在单讲抑制皇权了,同时也是在讲抑制臣权。君王专.制固然危害甚大,但权相独.裁也很可能变成下一个专.制君主。而且,一个每隔五六十年、甚至二三十年就改换一次朝代的国家,又何谈治太平,昌文明?所以,君臣必须各守权力本分,才有可能实现“昌文明,永华夏”的大道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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