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也不能怎么样,黎海晴是老闆,而它方思洋是被雇用的职员,就算下了班这样的上下属关係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老闆把车子停下来把皮夹丢出来说:「去买三手来。」方思洋也只能捧着皮夹认命的下车,不敢让老闆等太久的小跑步进超商,进了超商站在冷藏柜前他再次傻了。
老闆说三手,三手是怎么样的一个概念?
一打十二,一箱二十四,但也有一组六罐的,那一手是指自己一手可以拿的数量吗?还有,要买大罐小罐还是玻璃罐?哪个牌子?口味呢?
总之,挑了每次在餐厅里最常出现的品牌跟包装,包了三小组结帐以后匆匆跑回车上,上车前黎海晴只看了眼方思洋手上的酒没说什么,只让他快上车后就把车子给滑了出去。
到方思洋家时,黎海晴才发现原来他跟方思洋住得并不远,开车大概十分鐘左右的距离,走路虽然有点距离但,但当逛街的话也不是真的远到走不了,车子稳稳地停在公寓附设的停车位上,下车后主动把方思洋手上抱着的啤酒拿走,包包塞方思洋的手上,下巴往前扬了扬。
「带路。」
「真的要去我家喝酒?」为什么啊?直接回家不好吗?他家虽然不乱但也不能算是绝对的乾净整齐,而且老闆跟他待一起总免不了又要生气了吧?话说,老闆平时最不喜欢自己太过亲近他的,最近这是怎么了?他最近是做了什么了吗?还是……其实是要监视自己有没有私下再跟傅馨联络?如果是这样的话老闆真的想多了,他怎么可能会那么厚脸皮的主动跟傅馨联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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