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指尖碰到她的头发,却终究随风。
宁可去死,也不肯留下来是吗?
男人沉默地站在她消失的地方,拾起她落在地上那枚银镯——镯子里侧刻着“平安”两个字。
他其实清楚,把她逼入绝境的,是自己。可这一次,他没能抓得住她。
风雨前的宁静最为可怕,暴怒前的失语最为恐怖。在他身后跟着的人,自此时都把呼吸收敛起来,不敢出一点点声音,生怕有谁踩到这颗暴雷。
乌鸦攥着镯子,整个人俯在桥边,像一头受伤的野兽。但下一秒,猛虎却突然暴起,满身散发着骇人的戾气。
“搵。都畀我揾!抽干这条河,都要畀我将人翻出来!”
就算是尸体,就算是骨头,也要由他亲手拼起来,埋入土。就算死,那也是他的人。
叁天叁夜,乌鸦就像疯了一样,没日没夜的,亲自带着人在黎式跳下去那条河的下游寻找。
失魂落魄的人,漫无目的,却又不管不顾。
直到古惑伦都看不下去,几番劝说不成,只能打电话给骆爷。
骆驼坐在千里之外,对着大黑机开嗓骂人。
“你个仆街仔!不是话冇拍拖?而家点样?要殉情?去死啦你。知唔知你自己去台湾系做咩嘅?脑子要拎住得清楚!”
一通骂持续半个钟,但好在,终于把乌鸦从失心疯中暂时拉出来。山口组和孙庸靓坤的大战在即,他不能在这个时候乱了心智。
古惑伦也同他一番分析,乡下的矮桥并不算太高,加之那条河也并不是什么湍急的深河,下游只有这个一个方向,既然找了那么多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或许,人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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