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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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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校外同居,最终闹出“人命”,两学生还商量出私奔的想法。家长和老师撒的谎其实还有些真的成分在里面,像金龟子身体里面真的能提炼出少许的黄金一样,大学对于闲人真的很闲,但不是金玲这类。

金玲很喜欢这个校区,住在梓苑,离校区围墙往北几百米外有条铁路,几乎每天都是火车的报鸣声充当了闹铃把她从睡梦中叫醒的,那时有首歌很出名,是陈楚生的,把校区和这首歌联系了起来,听歌容易让人想到那条铁路,想到校区,反过来亦然。她也曾在日记里面无数次记录过这首歌,说是日记,其实很多时候都无日可记,在生活步入规律,日记便成了一件难事,写日记的人都知道,希望日记记下的每一天中都有些精彩,而金玲在规律的日子里面写下这些歌词,便觉得每天都是精彩,特别是在写的时候,恰好火车路过,报鸣声想起:

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

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

我打开离别时你送我的信件

忽然感到无比的思念

看不见雪的冬天不夜的城市

我听见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哭泣

早习惯穿梭充满诱惑的黑夜

但却无法忘记你的脸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

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

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

这是情歌的坏处,容易让没恋爱的人对恋爱有了向往,恋爱了的希望白头偕老,闹矛盾的各不相让,分手的找到喝酒的理由,结了婚的思念前女友或初恋。每当听这首歌的时候,金玲也是容易被情伤所动,想象与一位假想男友的种种。成了流行热曲后,这首歌当然就处处听得到了,食堂也放,宿舍舍友们有电脑的也放,走路上也有些怪男在哼,不知想干些什么。久而久之,发现一首好歌后天天听,时时听,处处听,一直到听腻歪为止,除非此歌手还有热曲,否则容易变成当年的刀郎,刘星,金玲和大多数人不同的地方也正在此,她喜欢的歌一定是词写得特别好,能感人深处的歌,不会听得太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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