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腿坐在电脑前,打开邮件。
陈煜时果然是个夜猫子,十分钟前刚刚把修订稿发到了她的邮箱里。
季声凝回国后,明面上当个所谓艺术馆的主理人,干的就是个花瓶的工作,说起来好听,给季家装点门面的事情。
实际上用了“吟哑”这个笔名,从事文稿翻译工作。
这些年国内几本颇有影响力的文学小说,就是出自她手。
看了眼被陈煜时标注的一片绯红的稿子,季声凝脑壳子一疼,干脆给他打了电话去。
果不其然,“嘟”音响了一声就被接了起来。
没睡。
“怎么,这么晚还没睡?”
陈煜时的声音多少有些哑。
他有看稿子的时候抽烟的习惯,一晚上一包是最基本的。
季声凝以前调侃过他,哪天他死了,心和肺一定都是黑的。
“有点事,才回来,这不就看到了你的批注,陈大主编,你干脆自己翻吧,费劲给我改,都够你自己出一本的了。”
季声凝下滑着鼠标,看着每一个标注,不得不承认,在遣词造句方面,自己还是差了陈煜时一截。
当初自己被他发现走上这一行,主要得益于她对于文字的敏感和细腻,更是因为留学多年,语言地道。
但毕竟不是科班出身,短小的文稿还好,字数一旦拉长到30w以上,就会出现词汇量不足的毛病。
偏偏从去年开始,陈煜时扔给她的,都是大部头的著作。
精彩是精彩,累也是真的累。
她目前翻译的这本,成稿出来,足足有48w字,用了她半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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