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想听,但我必须要说。吟娥姑娘十二岁做上噙香楼花魁,十三岁红透罗城。那时我十七岁,我的大哥齐严暴病而亡,家里为了躲避一些事情,便让我女扮男装顶替哥哥,开始接手齐家的家业。那日我为应酬,和几个客人约在了噙香楼中,正逢上噙香楼一年一度的诗会。因为起初没什么意思,加之任务在身,我便没有过多留心。待酒过三巡,生意谈妥,我打发走那几个客人之后,噙香楼的诗会仍在继续——”
噙香楼的诗会一年一度,是罗城的盛事之一。因为操办甚隆,加之噙香楼此际甄选出来的姑娘个个才思敏捷,能诗能画。故每逢此时,诸多文人墨客都会慕名而来,畅饮吟诗通宵达旦。
齐焉近来每日都在和一些商贾来往,一有闲暇便被父母压着学习执掌家业,眼下好不容易谈妥了生意,打发走了客户。难得有如此惬意的时间供她玩乐,自然要好好享受一番。
但她表现出来的与她内心极重的玩心不符,方才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总喜欢摆出一副谁也看不上的样子。再加上和她大哥有两年在江湖闯荡的经历,自以为没人能奈何的了她,为人十分傲慢。
“这位公子请留步~~”噙香楼虽有才名远扬的诗妓,自然也有以皮肉为生的馆娃。娇滴滴的迈着小碎步过来,柔弱无骨的贴在齐焉的身上,眨着她水汪汪的秋水眸乞人爱怜。也不怪她会将齐焉当成男子,齐焉假扮她大哥齐严一点也不费力,她自幼无拘无束,没人让她学习女孩子的那些女诫女德,声音低沉的说话,大步流星的走路从来都是她的习惯。加之她身材高挑,自幼习武英气十足。换上一件男装也没有人会将她当做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中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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