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好,他舍不得写,简直怀疑自己的散墨会浸坏紫毫。
他是爱惜东西的人,一枝鸡毛笔,都能用上许久,凡是他屋子里出去的,哪怕是一件打过补丁的破衣裳,都比旁人的格外干净熨帖。
所以他想对这枝笔格外好一点。
末了,他起身出门,走出十石街去,来时路上,他看见一株野栀子在夜风中开的正好,此时寻过去,借着夜色看了半晌,最后连枝带叶折下来两朵,疾步回到家中,找邬母要了一只空的黄土陶罐,灌上一壶清水,把栀子花插了进去。
花香立刻蔓延,从容不迫地裹挟初夏气息,席卷陋室。
邬瑾看着这两朵洁白可爱的栀子花,饱蘸一笔墨,在竹纸上写了起来。
“元章二十年四月二十二日,天晴。
莫聆风疹没热退,脉静身凉,已是大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想必她亦是有后福之人。”
他忍不住去看这枝笔,心爱不已,继而写道:“我亦有福。”
第39章 成长
邬瑾搁笔时,门外响起邬意鬼哭狼嚎之声。
片刻之后,邬意揉着红彤彤的耳朵躲回了屋子——邬母揪着他的耳朵,把他从听他吹牛的小孩里一路揪了回来。
他失了脸面,气哼哼倒在床上,两只手不住锤床,两条腿鱼似的扑腾,把刚刚收拾好的被子又搅了个乱七八糟。
只气了一刻钟不到,他就一个鲤鱼打挺,挺到邬瑾跟前:“哥,栀子花好香。”
他拿手指去拨弄花瓣,又把鼻子凑过去用力一嗅,香的打了个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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