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程二人暂时对狗失去兴趣,将狗绳栓在桌子腿上,大嚼花生酥,同时都要展示自己拙劣的字迹。
邬瑾便铺开一张纸,这纸平整厚实,不必压角,他又拿过墨条,慢慢研磨。
程廷先取过一管笔,蘸墨而书,在纸上留下一长串鬼画符:“看,我会草书!”
只有潦草,没有成书。
莫聆风不甘示弱,扯过纸来,夺了他的笔:“我会写大字。”
她确实会,字越写越大,大到一张纸装不下。
这二人一个写“草书”,一个写“大字”,连写数张,都疲乏起来,让邬瑾写。
邬瑾只会写正楷,提起笔,毫无新意地写了一张。
刚搁笔至笔架山,就听屋外有仆人称“赵先生”。
邬瑾连忙起身,欲要收拾,却是满眼狼藉,无从下手,只得疾走至门口,行斋仆迎送先生之职,躬身垂手,替赵世恒打帘子:“先生请进。”
“嗯。”赵世恒看他一眼,迈步进屋。
大黄狗出人意料,对着赵世恒眉来眼去,摇头摆尾,十分热情。
邬瑾仔细看了看赵世恒。
赵世恒头戴山谷巾,身穿皂色斓衫,人瘦,但不单薄,单眼皮高鼻梁,留有短须,走路时确实有点跛,一直走到莫聆风桌前站住,只有一只脚用力撑着身体。
他弯腰去拿他们写的字,每一根手指都露着一股漫不经心的孤傲。
程廷对州学诸位讲郎没有丝毫惧怕,然而一见赵世恒,便有泰山压顶之感,老老实实搬着软垫往后坐,不敢轻易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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