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只是某栋公寓的二楼房间,两房一厅。那是我在北上时,和一个怀抱着设计梦想的高中好友一起合租的地方。原本以为对方会一直和我住到结婚,或者是我们绝交之类的。
后来朋友找到一份非常高薪的设计师职位,靠着老家的帮助,在台北付了一个小套房的头期款,从此从我的生活消失。
现在我的身份,就是一个独居在台北的漫画家。连徵人广告也是这么写的。
我和民俊爬上大小不一的楼梯,我从口袋掏出钥匙,准备开门时,我说:「有件事我要告诉你。」
「嗯。」民俊回答。
「我的漫画准备要被腰斩了。」我说的每个音忽高忽低,听上去蠢到不行:「之前帮我画背景的朋友搬出去了,我想要给这部作品善终,所以需要助手。所以我不可能让你住很长的时间,等我没有工作了,就要回老家考公务员。」
我怎么不进去屋内再讲?我希望民俊打退堂鼓吗?就在这里分别对我们两个都是好事吧——而这些杂乱的想法让我觉得好烦躁。
我以为民俊要嘲笑我,但他只是微微皱起眉头:「哦……那你也过得不怎么好嘛。」
意外的是,这句话里似乎还有着怜悯成分在里面。
我下意识的说:「怎么,你觉得开心吗?」
「当然不开心。」
我打开门,民俊率先走进去,我看着他在玄关脱掉球鞋,然后踏上了磁砖地板。他跨越电线,接着室内的灯光亮起。我在客厅放满的漫画墙也一览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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