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情况,别说杀了“林轩”,连她本人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尽管仍旧处在重重危机之中,周箐的脑子却很清楚。
难怪医生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尝试运动。在脑内啡大量分泌,她甚至感受到了一种轻飘飘的快乐。
好像被风托举飞上云端,从此与人世无关,可以平静地审视眼低的一切——
既然现在做不到,就放到下次再说好了。
管他的呢。
不远处,中年男子的无头尸体倒在地上。他的手脚像浸水的麻绳软绵绵地摆在身体两侧,自脖颈断面为起点,一条血痕歪歪扭扭延续到周箐的脚边。
殷殷血红和刷成浓绿的仓库地板形成鲜明对比,深深刺痛了周箐的眼睛。
她讨厌脏东西。
明明双腿早就没了知觉。但撞见这种画面时,“鼹鼠”爬上她小腿,如水蛭蠕动爬行的触感还是鲜明地出现在心中,让她感到阵阵恶寒。
现在周箐又需要“林轩”了。
她抬高了一些音调,“快过来。”像乳猫在呼唤大猫。
仓库大门完全洞开。自护住周箐的触足之后,“林轩”本人也迈步慢慢走了进来。
祂上身是一件白色衬衫短袖,中山领设计十分儒雅,棉麻质地柔软而透气,隐隐显露出一点皮肤的蜜色,下身则是米白色的休闲西装裤。
男人站在走廊明亮的灯光下,若不看自手肘下生出的黑红触足,完全是一副纤尘不染的贵公子形象,和宛若魔窟的仓库形成了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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