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才俊。
“别人说乔大爷最好的诗是那首成亲时所做的,我却觉得是前不久夫人生辰时乔大爷所写的那首才是最有感情的,诗中的爱意好像那些毛头小子初见心爱之人的痴情。”
王氏巧笑倩兮。
乔大哥目瞪狗呆,不愧是妇女之友。
那边乔卿好已经知道明曜来了,还在纠结要不要见,她是不想见明曜的,但是她又好奇这明曜长什么样?
再漂亮,还能漂亮成什么样?总不能比过自己的。
可是看自己也有看腻歪的时候啊。
那就去见见吧。
所以,穿什么,戴什么……
最近乔卿好喜欢上珍珠了,尤其是明曜送来的那些冠上珠,其中有一颗赤色珍珠。单说这个颜色就难得,更何况那珠子十分圆润,比男子大拇指指甲盖大上一圈,个头也不小了。
乔卿好让人镶在了白玉簪子上,这枚赤色珍珠看着更有趣了。
她琢磨着等过年入宫的时候再戴。
现在拿出来,要不要戴呢?
戴吧,都说明曜长的好,她不能被比下去,对吧。
乔卿好没有把明曜当成妇女之友,反而认为他是女人公敌。
呵呵,长那么好看……有什么用?
乔卿好打扮好,既不能让人看出是特意打扮,也不能让人觉得自己随意,要自然中透着不经意的美丽,难度颇大。
这个时候明曜已经在后院正房,乔卿好信步在小路中,突然又想到,自己戴着明曜送东西去见明曜,是不是有点……太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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