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到极尽疯狂的程度是什么样子?为了他奋不顾身?还是说拋下所有的原则?抑或是卸下无谓的尊严。
总以学业为重的我,翘课了,甚至还向老师撒了谎,这些事在过往根本不可能发生。莫玧洋是个意外,不美好的意外,他坏了我许多原则,让我变得不再像我。
该是要生气的,对吧?
然而我却始终狠不下心来讨厌他,或是把他推开,反而任凭他步步的靠近,脱序的行为是他爱一个人的表现,从他身上,我看见爱情最纯粹的样貌。因为他的不妥协,让我愿意为了他再次相信爱情,更重新拥有了爱人的能力。
推开保健室的大门,荒凉的景象,让心脏不自觉被掐紧,就像森林染上大火,情绪越高涨大火烧得越浓烈,片刻,后悔的情绪掩盖心头,浓烟呛得连呼吸都困难。
无限蔓延,无一幸免,最终还是沉沦了。
会不会再也没机会说爱?会不会生命从此少了个他?
种种的不安让步伐越加沉重,我几乎跑遍了所有曾与他去过的地方,却始终找寻不到他的身影,原比失落感更重的罪恶感压上心头。
傻不傻,明知道爱带来的附加作用,却仍一头栽入。哈里哈洛的恆河猴实验中,我们可以得知,人天性嚮往爱,渴望从他人身上得来关注,特别是爱的人。
即便是微不足道的关心,也足够让人眷恋。
谈爱,并不难,难的是坦然真心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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