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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好看就容易招惹奇怪的人(2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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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枭的出身不算好,农民阶级、家境清贫,唯一可喜的是家庭和乐。身为长子,他努力做到不辜负父母的期待──小从照顾弟弟妹妹,大至起早贪黑的下地务农,都说孩子会习惯性的学着父母生活的样子,然后习惯性的接受这样的模式,其实此话不假,他的确曾经如此。

直到有一日,他见邻家与他同龄的孩子总角收发、穿戴整齐,对方手中捧着书册,上头写着两个大字,而他连辨认都不知从何认起。

“你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这是『史记』。”

听到对方这么说时,他忽觉一顿窘迫,自卑感油然而生。

他想,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当时的场景。

那人说话时可骄傲了,而他只能自惭形秽、无助地意识到自己的严重不足。光秃秃的指甲、缝缝补补的衣服……这些他早已习以为常的尘泥污垢在当下顿时变得刺眼,只因对方衣着干净,就连鞋子都未染尘土。两人的境遇堪比两极,现实的残酷让他不由得将手背在身后,想藏起所有不堪。

深知待在村里务农的劳动可以是一种人生,而在门廊下吟诵诗句的安逸也是另一种人生,顿生的不甘心成了驱前的动力,他渴望改变,而改变的第一步就是赚更多的钱。

在农村里甚少有人会读书写字,且不说纸笔墨砚的花费,光是去学堂请教夫子的钱就够一家人一整个月的粮钱,所以他得先有钱,也必须要有钱。可是务农实在赚的太慢了,收成后的粮食光是应付一家人温饱就余下不多,更遑论拿去城里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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