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声潺潺,大叔的身体浮在上面。路灯在很远的地方,苏鹤亭齿间都是血,他舔了下虎牙,扯出笑脸,道:“不、知、道。”
晨哥说:“别装了,就是你小子。臭小鬼,今天我教你,想跟人学着当卧底,首先得心狠。你刚刚要是开枪打死了他,还能在老板身边多待几天,可你他妈的磨磨叽叽,鬼都能看出来有问题!”
苏鹤亭抽气,道:“晨哥,你这也太草率了,这么多人围着,我还能把他放跑?你现在让人把他拖出来,看看他脑门上有没有枪口。要是没有,你开枪打死我,要是有,哥,你给我道个歉吧?”
少年神情嘲弄,好像晨哥是个惊弓之鸟。那眼神刺痛了晨哥的神经,他转过头,对那几个打手说:“把人拖上来,看清楚——”
苏鹤亭骤然发难,用足了力气,跺在晨哥的腹部。晨哥吃痛后退,枪托从苏鹤亭的颈部滑掉。但他没慌,翻过枪口,朝向苏鹤亭——
苏鹤亭抡起手枪的枪托,砸在晨哥的耳根。这是个软肋,通常要用杯状手来打,枪托效果更佳,砸得晨哥一瞬间眼前发乌。
晨哥说:“你想死!”
他上膛,猛地抬起枪。然而匪夷所思的事情出现了,在他抬枪的那一刻,苏鹤亭已经开了枪。
组枪从没赢过他的臭小鬼不仅速度快,而且拿得稳。那一枪正对他脑门,把他当场击毙。
时间正好到九点,广场上的音乐喷泉大响,惊飞了一众白鸽,晨哥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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