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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想不到,对方找来的律师,居然是自己在研修院时教过自己的老师地手下。
不过H国这个国家本身就不大,所以发生这样地事情,实在是不可避免。毕竟法律界就这么一些人。
看到对方是徐玄振律师的下属。金正宇就知道自己遇到了麻烦。
因为对手拿出了精神鉴定,想要证明自己抓住地那个杀手是精神病人。以此来逃脱法律地惩处.
听起来是不是有些荒诞可笑?
可是这可是律师地常规手法。
毕竟精神鉴定这个东西悬而又悬,只要能证明他在犯罪时是不具备行为能力的人就可以了。
理由当然有多种多样,比方说什么间歇性精神失常,酗酒引起的无行为能力,还有诸如疾病和其他一些原因,或者压力造成的无行为能力和责任。
总之如果你想脱罪的话,精神病就仿佛是一个可以装进一切理由的大框,只要扔进去,嫌疑人本身的责任将会被大大地减轻。
当然到底是不是精神病?还需要等到上法庭的时候,由法官来推断!
但是现在对方拿着精神鉴定书,金正宇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不过呢!金正宇却并不打算这么放人,你用阴的,我也可以跟你玩阳的!
于是金正宇便直截了当地说道:
“很抱歉,就算是精神病患者,我也有理由拘留他48小时……”
“那好吧!那我就等到48小时之后再来找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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