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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弟弟路鸣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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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从机场的落地窗往外望去,航班起落,汽车穿梭。

夜幕已经降临,远处的芝加哥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灯火,像是遥远到可望而不可即的空中楼阁。

这是和师兄芬狗在芝加哥一起睡觉的第三个晚上。

芬狗是路明非给邋遢大王起的新外号。

原因是因为他名字的中文发音快读起来很像芬狗……

算了,编不下去了,其实原因是因为这个家伙在收了他二十美元饱餐一顿后信誓旦旦说能带他去卡塞尔。

然后他俩就在这里卡了三天。

路明非为自己那二十美元痛心疾首之下给芬格尔取了个芬狗的外号。

如今诺大的CC1000次快车停车站。

就剩下他们二人。

一条像狗一样躺在地上,用衣服和行李当做垫背,和着月光入睡。

一个坐在长椅上,把玩着手中的格洛克17。

这把枪是当初诺诺给他用来射死侍的,不过没派上什么用场,后来对方好像也忘记了没要回去,所以一直呆在路明非的私人小仓库里面。

当猎人的时候路明非也用过枪。

但是那些枪和这个世界的枪械不太一样。

他们猎人打造的枪都是为了猎龙,造型比较巨大。

甚至有的会在枪口装把砍刀防止龙类近身战斗。

而这个世界的手枪,小小的、零件精密、威力感人,打出去会有种童真的美。

接触过异世界枪械的路明非回头再看手上的格洛克17,真就和小时候玩玩具枪没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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