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与跟着邱让去了篮球场,还没走近就有眼尖的看见他俩,众人一下子兴奋起来,像是抓到爆点的媒体。
“你人气真高。”覃与揶揄地看了看身边男生。
邱让不甘示弱:“彼此彼此。”
覃与耸耸肩,刚到场边就被班上女生抱住了胳膊,一双双眼睛探照灯一样盯着她:“覃与,你和邱让很熟吗?”
“还好。”覃与笑道,“打过几次照面。”
“诶?你们怎么认识的?”
怎么认识的?
说实话还真是一次意外。那会儿沉胤凭借着自己在数学上的优秀被本市一所名校破格提前录取,他家里希望他能出国念大学镀金回来帮忙运营公司,他本人却更想靠自己打拼些东西出来,于是另辟蹊径找人合伙创业去了。那会儿两人确定关系一个多月,覃与其实就有点腻了。
在旁人眼中的沉胤是天才的代名词,虽说这个天才是个“跛腿”也丝毫不影响全校师生对他的敬佩。覃与高一刚入校那会儿就盯上了沉胤,再冷再酷也丝毫不能消减她对那张脸那双腿的喜爱。沉胤成了她的一号目标。
但覃与出身摆在那儿,外加一个生性潇洒至死是少女的妈时不时向她灌输“年轻时就该多经历些男人”的思想,提醒她挑男友也该货比叁家,更何况挑的是初恋。
覃与喜欢沉胤的脸,但这并不代表她就认定了他。相反,几乎整个高一她都在用她那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挖掘附近学校各具特色的帅气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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