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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4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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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斐点点头道:“法制之法强调的是正当权益,何谓正当,就是公平和正义,这个原则是不能违背的。

再说回汉朝这个案件,践踏庄稼是重罪,这民以食为天,故此维护庄稼就是维护国家利益,在此案中,那农夫的牛是无意中践踏了庄稼,这其中有没有侵害国家和君主的利益?”

蔡卞道:“这得看律例是如何规定的?”

张斐问道:“你说该如何规定?”

蔡卞道:“这得看他是有意还是无意的,若是无意的,就应该轻判。”

张斐突然翻了翻小本子,“秦朝规定,或盗采人桑叶,臧不盈一钱,可论?赀繇三旬。就是说,你盗采他人桑叶,哪怕不值一钱,也得服徭役一个月。

假如有人故意采摘了一片桑叶,然后判他服徭役一个月,在法家之法中,这当然是正确的,但是基于法制之法,这是不是对的?”

大家又一致摇摇头。

张斐问道:“为什么?”

却又无人答的上来。

张斐道:“没有头绪的时候,就想想法制之法的理念。”

大家想了想,还是没有头绪。

富弼突然答道:“个人权益。”

张斐问道:“富公此话怎讲?”

富弼先是笑了笑,然后才答道:“盗窃者亦有个人的正当权益。”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张斐点点头,“捍卫个人正当权益,是没有明确区分这个人是加害者,还是被害者,也就是说,法制之法的两边是平等的,加害者也有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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