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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这边。
妇、儿医学的话题聊到最后,针对难产问题,罗太岁浅尝辄止的阐述了下产力、产道和胎儿这三个因素的重要性。
最后又提出一个主张。
晚婚晚育。
当然,不可能像后世那样,鼓励女性迟至二十三周岁结婚,男性二十五周岁结婚。
毕竟,事关人口和国力的增长。
要知道李世民即位后就下诏规定,男子年龄二十、女子年龄十五以上必须婚嫁。
而到了开元二十二年,李隆基更是将婚嫁年龄调整到男子十五岁、女子十三岁。
这年纪的女子处于青春期,还没有发育成熟,实在不足以承担生孩子所带来的风险。
考虑到古代人的平均寿命也就四十来岁,罗太岁只是主张把婚嫁的年龄尽量往后延迟一些。
具体多少合适,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考虑,这就不是他能决定的了。
孙思邈等人对于他有这样的主张惊讶不已,但撇开政治和社会因素,仅从个人角度出发,他这个主张……
有人性。
而且完全尊重医学。
于是,怀着某种深思,孙思邈等人离开了罗府。
罗太岁亲自将他们送出门,待其远去,才打道回府。
才入府门,裴行俭就窜了过来,用手臂夹住罗太岁的脖子,摆出一副抗拒从严、坦白从宽的样儿,道:“说!你怎么懂这些东西的?是不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上身了?”
“我要是劳什子不干净的玩意儿,就先把你给矮矬穷了!”罗太岁用手肘对着他的胸口瞄来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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