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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蓝的,地是黄的,这里除了蓝黄两色,再也看不到其他的色彩。
高军卷缩在后座出神。
保罗的尸体已经让泰勒解决了,在朱拜勒城外找了个标识点埋好,等以后,也许自己还会来扫墓。
死个人而已。
给弗拉哥塞了点钱,就被证明对方是“入室抢劫”犯,高军是受害者。
看到没…
有钱,能为所欲为!
开车的安布雷拉从后视镜上看了眼老板,早上他们听到枪声,就冲过去,就看到一具尸体。
他们都是有经验的人,一眼就看出,这死者是从后面被人“偷袭”,五枪打在同一个地方,下手狠辣、行为果决。
看来,这老板…也不简单。
“到哪里了?”高军陡然冷不丁开口。
安布雷拉一回神,“距离利雅得还有50多公里左右,大概四十分钟后能达到。”
“嗯,泰勒跟我们找好了酒店,你顺着地址过去就行。”高军拍了怕他肩膀,递过张纸,上面写着地点。
吩咐完后,他闭着眼,假寐着。
脑子里却都是保罗那死不瞑目的眼神。
出来混,想要活下去,就不能天真,全靠三要素,够怂、不讲义气、出卖兄弟!
自己错了吗?
也许吧…
畜生为了一口吃的都能互相残杀,何况人呢?
我不是没尝试过,我尝试过安分守己,拼命干活,挣那么一点点钱,,但是你问问那些银行家、那些资本家、我省吃俭用的节约每一分钱,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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