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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刑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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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长缨军在第四天的募兵,代表的是太上皇已经掌握了整个长安城的民心和人心,给勋贵们带来的更多的是侮辱,而不是直接的伤害或者威胁,那么当时间进入第五天,水温陡然提升。

自从发布完第一天的告示之后就陷于忙碌之中,沉寂了三天的京兆尹府衙再次贴出了告示:

经过刑部核验,一百八十三名人犯将于明日午时问斩!

此告示一经贴出,立刻在长安城引起轩然大波!

从太宗李世民开始,历代唐皇为了彰显仁政,为了减少典刑,无所不用其极,有些时候一州之地,一年被处斩的犯人超过十人,栓选和考评就铁定为下等。

然而这一次,一百八十三人,这恐怕是大唐立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明正典刑。

《周礼》有云:“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在此观念之下,在市集中明正典刑成为华夏历朝历代的传统,大唐自然也不例外。

《唐六典》规定一般平民、低阶官员皆在市场公开处死。

理论上京兆尹府衙、朝堂甚至朱雀大街也充当过行刑地点,但是这些在唐律之下身份连平民都不如的胡人显然只能在东市和西市。

西市已经经历了一轮洗礼,所以京兆尹告示上清晰地写着行刑地点是东市。

除了寻常百姓,没有人会天真地认为京兆尹要杀这些人,就是为了单纯地震慑商贾,维护大唐的市场秩序。

所有的勋贵都明白一点,明天要在东市被砍头的是一百多胡人,但是头颅之上被架上刀的还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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