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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在桃县多年,早已融入了进去。
甚至他的妻子都是北疆人。
他开了一个卖碗的铺子。
民以食为天,你总不能用泥巴来盛饭吧?
至于什么木碗,那成本比瓷碗贵了不知多少。
午时前,陈寿回了一趟家。
「夫君!」
妻子郝氏正在做饭,百忙中出来笑道:「有你爱吃的羊蹄子,炖了许久,烂烂的都脱骨了。」
「好!」
陈寿很是欢喜。
「阿耶!」
陈寿有一子一女,长子九岁,女儿十三岁。
女儿出落的越发的亭亭玉立了,儿子看着却顽劣。
「大郎功课如何?」
陈寿问道。
「好着呢!」
儿子的功课是陈寿自行教授的,闻言板着脸,「背!」
儿子抬头背书,自信满满。
「还行,不过不可得意,不可贪玩!」陈寿看着女儿,目光温柔了许多,「琴儿没事也出门转转。」
「我在家陪阿娘!」女儿像她母亲,温和。
「也不知谁有福气娶了琴儿!」
陈寿笑吟吟的。
「吃饭了!」
妻子出来,两个孩子进去帮忙端饭菜。
一家子其乐融融的吃了午饭,陈寿宣布,「等天暖和些,咱们一家就出游。」
儿子欢呼,女儿也抿嘴笑。
妻子轻声道:「生意要紧。」
陈寿摆摆手,「哪有挣得完的钱,这一年到头你也辛苦了。」
「说什么呢!」妻子笑了。
吃完午饭,陈寿打个哈欠,「没事在家就打个盹,老夫去店里。」
他得换伙计歇息一下,那句话咋说的......你把伙计当牛马使唤没问题,只要给钱。若是能顺带给些尊重,伙计能把生意当做是自己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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