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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的俘虏被带了来,见到金泽后嚎啕大哭。
“三郎君,辛苦了。”
金泽看着眼前黑瘦的俘虏,脑海里浮现了去年曾见过的模样,白白胖胖的。
这陈州,还真是养人呐!
没多久,就把一身肥膘给养没了。
“告辞!”
金泽带着三郎君出了临安城,浑身一松,欢喜的道:“成了。”
赫连荣的示好,成了。
只等三郎君回归的消息传到宁兴,这份恩情推都推不掉。
三郎君叫做金向仁,是金泽的本家。出了临安城,第一件事儿就是要肉干,狼吞虎咽的吃了个肚圆。
看看,往日牛肉干都不带看一眼的金贵人,如今却把羊肉干啃的喷香。
大辽这等纨绔子弟不少,若是都丢给杨狗去调教……啧啧!
只是想想,金泽就觉得画面太美。
“可有酒?”金向仁舔舔嘴唇。
“有。”
喝了半袋子美酒,金向仁打个嗝,“杨狗凶狠,你等用什么交换了我?”
金泽说道:“用一具尸骸。”
“可是将领的尸骸?”
金向仁觉得自己的身价应当不便宜。
“一个队正。”
金向仁不悦,“那队正可是谁的亲戚?”
“不是,就一个普通的队正。”
“不能吧!”
金向仁的眼珠子有些发直,酒意上涌。
“杨狗等人闻讯,当即起身,致哀!”
“那定然是哪位贵人的子弟。”金向仁觉得自己的身价得到了匹配,心满意足了。
金泽轻声道:“就是普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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