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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包氏兄弟。
大家直奔下一个目标,花了一番功夫找到。
这次由高强动手,整个过程就没有那么顺利了。
高强和那个江湖人一照面就被砍了一刀,他竭力躲闪,几下之后又被捅了個对穿。
作为江湖人,对方的速度反应都远超常人。
力量也大。
高强在身体强度方面只是普通人,各方面不是对方的对手。
但高强也有自己的优势。
他在对方手中利刃刺入到身躯之时,抓住对方手臂,一口呸了出去。
口水立刻腐蚀了那个江湖人的脸庞,皮肤融化,眼球掉落。
连连退后,已经没有再战之力。
接着,高强拔出了身上的剑——他原本拿着的刀已经被对方打落了。
喷出一些鲜血后,高强高速恢复再生发挥作用,伤口已经没有鲜血流出。
他踉跄着过去,几剑结果了对方。
最后还转头对白皇笑了一下,让白皇脸色不太好看。
尽管不愿意承认,但白皇不得不告诉自己,这个被他看轻的黄毛混混,其实是个狠角色。
高强当然是个狠角色。
就算不论他在温莎大厦果断踢断自己小腿的行为,在此之前,他也在械斗中砍出了准·红棍的地位。
这样的人,甘愿当小弟,甚至有些狗腿,一口一个“十一哥”,纯粹是因为夏阎真太强了。
高强的思维很简单。
十一哥就是坐馆、龙头、老大。陶叔是揸数、白纸扇、二路元帅。
而他是红棍,定位明确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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