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速之客登上台阶,进了晚安修机的门店。
男人率先伸手,嗓音醇厚低沉,“woody poirier.”
很正式的自我介绍。
可以说是猝不及防。
程一鑫尴尬,一手墙灰,在卫衣和裤管上蹭了半天,好不到哪里去,“sorry,i……can't speak english.”
偶像变现实。
程一鑫醋意十足,不忍丢脸。偏偏情敌在这个时间来,他满脑袋落灰,眨了眨眼,感觉睫毛上也沾着灰,如果当场拍一拍,会不会扬人家一脸。
程一鑫真的很想跟他商量一下。
换个时间来不行吗。
而且他英语口语渣子一样,趁金潇不在来,人家可真是出场就赢了。
方才摘了帽子和墨镜,十个小时的飞机,没及时倒时差。
伍迪眼底淡青,打量半晌。
金潇回国选的这个男人,是有点喜剧天赋的在身上的。
程一鑫还在绞尽脑汁地想口语,“you,不是,i,额,……my name ”
他总算擦了又擦,递上右手。
伍迪有片刻的凝神,不得不说,他好像理解了金潇恍神的原因。
手很漂亮,像维也纳音乐厅里的钢琴家,一握便知,他指腹掌心皆是老茧,是真刀真枪维修手机的,绝不是光指挥不干活的老板。
握了片刻后一齐松手。
两个男人身高相仿,不自觉挺直了腰,免得矮人一头。
伍迪挑眉,替他说完了,“程一鑫,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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