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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哐哐!哐哐哐!……”
在一座县衙门口,小吏敲响了铜锣聚集百姓。
指着贴出来的告示,小吏高声说道:“诸位百姓,请听我说,这是朝廷的邸报内容,凡大明之疆域,禁止缠足,此乃恶俗之事,根源起始于南唐后主李煜,
此人骄奢成性,荒淫无道,不满意宫中的嫔妃,竟然令人缠足满足兽性,而那些女子为了攀龙附凤,为了满足淫念,
竟然不知廉耻,曲意逢迎,实乃伤风败德之举,天下百姓应当引以为戒……”
“更有无知之徒,浅薄之士,污浊之人大肆宣扬缠足,实在不知羞耻,既没有廉耻之心,也枉为人子!
所以作为百姓,朝廷不愿百姓受此迷惑,这才通传天下,从今以后大明律法严禁缠足,胆敢触犯,一意孤行者,为官者,必将剥夺功名,重重责罚……寻常百姓,亦要则罚……”
有百姓问道:“官爷,这么说以后不能缠足了?谁都不能?”
“那是自然!没看到这是朝廷的告示吗!”
说完以后,小吏又补充说道:“至于乐户和娼妓,倒是没有规定,毕竟他们有伤风化,干的也是以色娱人的事……”
听到这样确定的回答,百姓也纷纷议论了起来:
“要我说朝廷早就该有这律法了,寻常人家谁会让自己的女儿缠足啊,都是那些官宦人家整出来的破事!”
“呵呵呵,原本看他们那些家中小姐的作态,一阵风都能吹倒了!就这还嫌弃咱们呢!原来这么不知廉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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