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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利的虎牙彻底撕开野猪的肚皮,其中的内脏随着血液缓缓流出。
虎妈撕咬了一块肝脏下来,放在了勇气面前。
小儿子的吃货个性,虎妈已经有了大致了解,要是不把内脏分出来,这崽子能把小脑袋整个扎进去。
到时候一脸血,还得她帮忙舔,耽误时间。
要是以前,虎妈肯定不会想到这些,给幼崽舔舐清理是兽类本性。
可现在,虎妈一向不爱转动的脑筋却开始活跃了起来,她竟然有了“耽误”的概念。
勇气看到新鲜肉食顿时摇着尾巴,欢愉无比的凑上前大快朵颐。
虎妈又将心脏部位撕咬下来,放在了林千面前。
显然,虎妈已经将这种举动渐渐变成了习惯,大儿子健壮聪明,她很乐意开小灶。
嗅到鲜美的肉食味道,林千的思绪顿时被引到了食物上,当即头一低,就愉悦的进食起来。
野猪内脏的味道还不错,就比鹿、熊的差一些。
吃完猪心,林千就不动内脏了,比起乱七八糟的内脏,他还是更喜欢吃纯粹的肉。
野猪肉的味道并不比鹿肉熊肉差多少,反而因为雄野猪特有的骚味让肉质别有风味,看来以后可以多关注这类猎物。
吃着肉,林千不由在心里规划起了未来的食谱。
他如今就吃过棕熊、鹿还有野猪,对老虎的食谱显然还没有深刻的认知,等以后吃多了,恐怕对野猪肉也就没这么大兴趣了。
老虎是一种投机性极强的掠食者,说白了就是随缘不挑食,属于遇到什么吃什么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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