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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北舟去便利店的时候,没忍住,笑了一下。
那小妞满脸通红的样子很少见,紧张的话都不敢说,只敢偷偷往他手上写字,但不得不说,姜穗的手很漂亮。
她手并不娇嫩,跟那些千金小姐不一样。
别人的手又软又白,皮肤也细腻,但姜穗的手,一看就是干过重活的,掌心有硬块,所以不够软,在别人眼里,或许风情大打折扣。
但在季北舟这儿,却格外漂亮。
她手指细长,指甲修剪的很整齐,泛着健康的粉色,因为没涂指甲油,所以看起来很干净清爽。
季北舟对骨头,有一种近乎偏执的热衷。
姜穗的指关节很细,手掌大小刚好能完全包裹住,往他手背上写字的时候,指甲擦过他的皮肤,像是一串微末电流,刺入他神经末梢。
想到这儿,季北舟神色恍惚了一瞬。
他原本是想追姜穗,但兴趣不够浓厚,顶多就是想刺激一下裴止而已,更何况,最近姜穗的直播场场爆满,她一口一个老公大哥,叫的非常愉悦。
攒给裴止的绿帽,都攒一摞了。
只要能膈应到裴止,季北舟不介意花钱买水军刷姜穗的直播间。
再说了,姜穗又那么争气,不过一个月的功夫,就给裴止找了上百万的情敌,季北舟越想越觉得有意思。
他从货架上拿了几包日用夜用的,然后去结账。
收银员看到那些东西,笑道,“买给女朋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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