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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屉高粱馒头被端了上来,热气腾腾,呈现偏淡紫红色,散发着杂粮的香味。
吴驹笑道:“大王,伯父,我得提醒你们,这个高粱馒头的口感可能…有点…不太好。”
“可能和有点,可以去掉。”祁农补充道。
他们两个都是吃过高粱的,深知其味。
子楚笑着指着他们两个:“你们也太小看寡人和相邦了,我们两个当年从赵国逃回来的时候,颠沛流离,吃了上顿没下顿,说啃树皮那是吹牛,但牛马吃的麸糠寡人是真的吃过,又干又硬,刮的嗓子都疼!”
在赵国当质子以及逃回秦国的那段日子,是他人生最低谷、最卑贱的时期,放眼望去可谓穷途末路,四面杀机,换作他人是不愿意提这种经历的,但子楚如今位极人王,是天下最尊贵的人,那段经历反倒成了他的荣耀,正如那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一样。
他也常常喜欢在臣子、子女面前提及这些事情,既是炫耀,也是提醒自己居安思危。
“是极,莫要看我们现在珠光宝气,贵气十足便觉得是娇生惯养,我们也是吃过苦头的。”吕不韦笑道。
子楚和吕不韦一人拿起一个馒头,咬了狠狠一大口。
随后便是咀嚼……
嚼着嚼着,子楚脸色微变,深吸几口气,硬着头皮将高粱面馒头咽了下去。
最后……实在没忍住,还是咳了出来,说:“这馒头,真的有点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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