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字就要沾些墨汁,再写几个字还要沾些墨汁,速度根本提升不上去。而且叶央来这里五年都没怎么正经练过,大祁的文字能看懂,但写出来还是习惯横排版的现代简体字。
所以毛笔在她手上,是个相当鸡肋的东西。同商从谨介绍火炮的时候她顺口提过一句,说有种笔写起字来很快,适合速记,然后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番她用过的钢笔当做插曲——没想到连插曲商从谨也记得,他现在给叶央的,就是一支简易的、灌墨水的硬笔。
虽然有一点漏墨,而且写出来的字太大,可速度仍比用毛笔快很多。叶央在纸上胡乱记了一通,商从谨看着她用自己做出来的古怪东西写出更古怪的内容,提笔的姿势也和旁人不同,觉得很有意思又耐看,心里突然很踏实。
帐篷里比外头还要闷热,谁都没有出去逛逛的意思。叶央用新的硬笔写完一篇,突然叹了口气,觉得不能再逃避那个问题:“邱老将军同意了冒险一试,不管怎么样,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只要赢了,库支近几年便不会来犯,百姓的生活也会更好些。”
“嗯。”商从谨淡淡地应了句,仍然能看出她脸上的不乐意。
叶央并不想用这个办法,却不仅仅是因为可能存在的风险。
“圣上要过多久才会下令派兵,去收复雁回长廊?我知道再打下去,几次征粮后百姓可能会连饭都吃不饱,不该想着这些……”她欲言又止,把墨水硬笔竖着靠在喝水的木碗旁边,不让它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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