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见到他,也想在他的地方待着。
如果这些还不是喜欢,那么她不知道什么才算喜欢了,所以,结论就是,自己喜欢他了,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想跟他一生一世在一起永不分离。
可是,造化弄人,他们即刻便要分开,在她刚知道自己的心意之后,他便要带兵出征了,阿十知道这一走可不是三两日,蒲城远在北疆,大军一来一回也得数月光景,更何况,还要跟狄人打仗,若是一年能回来都是快的了。
想到此,阿十顿觉不舍,扑进他怀里:“大军何时开拔可订好了日子?”
睿王低头看着她:“阿十是舍不得我走吗?”
阿十抬起头来:“是舍不得,要不然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
睿王点了点她:“我倒是想呢,你若去可在我帐下做个传令的小兵。”
阿十不乐意了,撇了撇嘴:“你也太不瞧不起人了,我若去了怎么不得做个先锋官啊?”
睿王笑了起来:“好,你就做先锋官,让那些狄人一见你的威风便闻风丧胆。”
阿十也笑了起来:“我知道你哄我呢,女子不能上阵杀敌的。”
睿王理了理她的发鬓:“我的阿十为将士们筹了那么多粮草,比上阵杀敌的将军还厉害。”
阿十:“说起这个,我是来跟你说一声的,我把嫁妆都捐了,以后成礼的时候就只我人嫁过去,你可不许嫌弃。”
☆、第 72 章
睿王:“好,不嫌。”伸手给她整理好衣裙, 拉她站了起来。这一站起来阿十陡然腿一软, 不是睿王揽住她,又栽回去了,不觉想起刚才的事儿, 一张小脸红的快滴出血了, 一双大眼左右飘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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