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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上八点起床,运动。
做四十分钟的刘畊宏男孩,累的气喘吁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就骗骗自己。
上了年纪,不得不服软。
低头一看自己的啤酒肚,林毅叹了口气,坐回自己当年斥巨资两千八买的工作椅上,虽然有点脏了但不妨碍真舒服,吃着吐司面包,打开橙瓜码字,创建了个房间。
日码四万,做不到就剁刁!
作为一个码了十年的码农,林毅是圈子里出了名的触手怪,四万字对他而言,也就三四个小时而已。
他唯一的优点就是码字快,比其他作者勤劳一些。
都说天道酬勤,也有人说他是楷模,林毅觉得自己就是个笑话。
看看自己后台五百的均订,林毅不得不向十本书的全勤低头。
扑了十年,他真没天赋,还得跟阅历有关。
十本,一个月全勤也就一万。
订阅这些全部加起来,每个月也就近两万的稿酬,在小县城也是混的风生水起。
累了,靠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
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林毅遥取出压在键盘下的合照,当年要是听了父母的话好好读书,跟现在的结果会不会不同?
放下合照,林毅打了个盹,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温暖的阳光下,林毅被嘈杂的读书声惊醒,感觉有人在拉自己衣袖。
林毅迷迷糊糊抬起头,惊讶道:“苏……苏可念?”
时隔了十七年,林毅依稀记得这个女孩的名字,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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