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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两人之后,冯疆将自己的衣袍脱下,和地上死去的一个田氏护卫的衣袍换了一下。
此人的身材和鲍亚策相似。
然后冯疆将此人,老四,十一和田端明的尸首及各自的刀剑扔进了不远处的一座茅草屋中,其中就有冯疆刚刚捡来的龙牙仿刀,以及原鲍亚策的刀鞘,接着便将其点燃。
当大火烧起的时候,冯疆立即潜回了伊河镇,取了自己藏起来的刀鞘,顺手又拿了一件晾在外面的长袍。
镇上的厮杀慢慢停息了,冯疆知道双方人马都朝着镇外火光处涌去。
趁此机会,冯疆立即出了伊河镇。
他没有立即往西回长安,而是往东朝着洛阳方向前进。
行进近百里后,才转向往北,往北同样百里,确认无人跟踪之后,才折向西边,踏上了回长安的归途。
一路上,冯疆将自己之前的事仔细回想了一下。
其中不能说是很完美,甚至可以说细节略显粗糙。
可这种事并不是你计划完美,结果也是完美的。
付诸行动,往往会有变化。
大火熊熊,也不能毁尸灭迹。
当然,冯疆没想过完全毁尸灭迹,就要留下点痕迹,让他们以为鲍亚策三人和对方的人马同归于尽了。
若是鲍亚策无缘无故失踪,肯定会引得那伙人背后势力的追查,难保会不会发现什么痕迹查到自己身上。
冯疆相信没留下和自己相关的痕迹,但不得不谨慎。
此事中还是有不少的瑕疵,不是说关于自己,而是事件本身有些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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