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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子里五个金南瓜每个也就掌心大,五瓣梅花般的方位摆放整齐。挖空的金瓜里是肉,冒了个小尖尖,切下来的金瓜盖子整整齐齐地布置在旁边,碟子的留白处看似随意地用酱汁画出图案来。麦希明说:“这个摆盘,每一样都能吃,不浪费,就很好。”
程子华说:“为什么不叫肉醸小金瓜伴酱汁……而是直接用酱酿做名字?”
用眼角余光看了保持静听的郭霭一眼,林小麦说:“我想,好肉易得,好酱难求。所以自然以稀为贵者做名?”
看到郭霭动作微不可见地点头,林小麦越发增加了信心,声音也响亮起来:“还有,这道酱酿南瓜,是要用勺子擓着来吃,口感必须绵软入喉,不带丝毫渣滓,味道是要咸鲜带一点点甜……而且,一人一个,以瓜为碗,光吃肉,不吃皮。不知道我说得对不对?”
郭霭微笑道:“小麦真有心,没错。这是从家宝酱园买回来的排骨酱腌制过的,快趁热吃。尝过了味道,看看合不合口味?来来,让我给大家分。”
好姐去而复返,拿来了一叠五个精致小碟子,按照人头分给了众人。离得近了,越发热腾腾的,酱香扑鼻,林佳茵拿起搭配的小勺子,扬了扬眉毛,说:“咦,这个勺子很特别啊,尖头的。”
郭霭说:“尖头勺,方便挖着吃。从前有很多这样的勺子,早年的雪糕没有现在这么高级的工艺,存储久了会发硬。就得用这种尖头勺子来挖,别嫌不方便,那时候想吃还很少有呢,妥妥的奢侈品。这种勺子还能挖椰子肉,不是灰褐色的老椰子,而是青皮大青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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